异地办案需要什么手续?公安机关执行异地逮捕需要经过什么程序?

发布时间:2024-07-30 11:45:02

逮捕、异地逮捕最近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,那么逮捕、异地逮捕需要什么程序、哪些人应当逮捕?小编带大家了解。

哪些人应当逮捕?

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,要逮捕首先要可能构成刑事犯罪,如果只是民事侵权那么何来逮捕?也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应当逮捕,因为还有拘留、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。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逮捕:

1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;

2、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;

3、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、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、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、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、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
逮捕的程序

逮捕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,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也就是说不是公安机关想要逮捕某个犯罪嫌疑人就能自行决定逮捕,而是要经过检察院或者法院的批准。具体的程序是:公安机关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,连同案卷材料、证据,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后,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异地逮捕

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、逮捕的时候,应当通知被拘留、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,被拘留、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。

首先,执行拘留、逮捕任务的公安机关有通知义务,即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、逮捕任务时,应当通知被拘留、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。这里的“异地”,是指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区。“被拘留、逮捕人所在地”,是指犯罪分子居住或者藏匿的地区。规定“通知”被拘留、逮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,一方面是为了让当地公安机关能够为配合执行拘留、逮捕任务进行必要的准备。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,作为当地的治安管理机关,有责任掌握本地的治安状况。

其次,异地公安机关有配合义务。被拘留、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得到通知后,应当积极配合前来执行拘留、逮捕任务的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、逮捕。“配合”包括帮助查找被拘留、逮捕人所在的具体地点,派出为保证顺利完成拘留、逮捕任务所必需的人员,提供必要的警械、车辆,在拘留、逮捕后本地看守所及时协助羁押被拘留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,帮助进行异地押解等工作。因此,外地来执行拘留、逮捕任务的公安机关只要法律手续完备,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予以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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